关于加强上下班纪律的通知
各单位:
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体现学校良好工作秩序和教职员工职业素养的标志。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现对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通知如下:
行政工作人员、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早8:00正常上班,中午11:50下班,13:50准时上班;17:15分下班;
教师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
请各位教职员工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离岗等现象。
学校办公室将会同人事处等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学校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